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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院长:翟方明
2024-01-14 17:20  

   


翟方明,法学博士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任人文与管理学院(生命文化研究院)副院长,医疗保障研究院医疗保障政策与法制研究所所长。兼任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促进会健康保障分会理事、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卫生经济政策专委会常务委员、东莞市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。获邀担任《中国卫生法制》期刊编委、《中国卫生政策研究》期刊专家审稿人。主要从事《卫生法学》《民法学》《商法学》等课程的教学工作,研究方向为卫生法治与政策、医疗保障(法律)制度。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等各级科研项目10余项。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、中文核心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。先后荣获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、广东医科大学“十佳青年教工”、人文与管理学院“心仪老师”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等荣誉称号。

分管教学与专业建设、社会服务与培训、行政运转以及办公室等工作。联系管理与法学系、卫生法制与政策研究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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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