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聘任卢柳霞等24人为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的通知
学院各系、实验中心、研究所、科室:
为提高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,加强行业导师队伍管理,根据《人文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人文政发[2024]11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学位点初审、公共管学科建设分委员会审议表决、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,卢柳霞等24人符合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,决定聘任为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,任期4年。
附件:2024年新增MPA行业导师名单
人文与管理学院
2024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