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文政发[2024]17号
关于印发《人文与管理学院
本科生科研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的通知
学院各系、教研室、实验中心、研究所、科教科:
《人文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科研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经2024年9月2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人文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科研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
广东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
2024年9月23日
人文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科研管理办法(修订版)
为了培养本科生科研意识,提高本科生科研水平,坚持“教学科研相融合”的育人导向,提升我院育人质量,规范学生科研经费使用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选题指南的拟定、发布与项目申请
1.学院学术委员会拟定该年度的本科生科研项目选题指南。
2.学院科研科向本科生发布《人文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科研项目选题指南》,并发布项目申报的具体流程。
3.科研导师为项目指导老师,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申报,帮助学生提升申报质量。
二、项目分类、经费和研究周期
1.本科生科研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、一般资助项目、无资助项目三类。重点资助项目每年设立 10 项,一般资助项目每年设立 20 项,无资助项目每年设立 40 项。重点项目需发表1篇核心期刊文章,一般项目需发表1篇学术文章。学院视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,综合考虑学院经费数量,可对上述资助经费和立项数量进行调整。
2. 重点资助项目学院资助研究经费 1000 元,一般资助项目学院资助研究经费 500 元。论文版面费凭发票可另外报销。
3.重点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,其他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1 年。初次结项不通过者,经过指导老师同意,可以延期结项。延期时长不超过半年。
二、项目评审和成果考核
1.学院科研科组织专家对本科生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。
2.科研导师(项目指导老师)负责本科生科研项目的中期考核。
3.科研导师(项目指导老师)签署结项意见后,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专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。同意结项的项目,结项等级分为合格、良好和优秀三个等级,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当次立项总数的 10%。科研科制定结项书下达给项目主持人。
三、经费使用和成果管理
1.本科生科研项目经费的下拨和使用,必须符合学校和学院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。经费分两次下拨,中期检查通过可使用50%,剩余经费结题后可使用100%。不通过结题的回收经费。
2.本科生撰写的成果在投送前,需经科研导师审阅同意。原则上本科生撰写、科研导师指导的发表的论文,学生为第一作者,导师为通讯作者。
人文与管理学院
2024年9月23日
抄送:学院领导,各系(实验中心、研究所、科室)
人文与管理学院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印发 校对人:杨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