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4月5日,清明假期刚过,我校人文与管理学院万崇华院长,雷光和副院长、管理与法学系翟方明副主任、教学科曹咏老师一行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,并举行揭牌仪式。

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,包括塘厦、清溪、凤岗、樟木头、黄江、常平等十余个镇的刑事、民商事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。该院自2009年至2014年,连续五年位列全市基层法院排头兵竞赛活动第一名。此外,还被广东省高级法院授予“文化建设达标单位”,两次荣立全省法院“集体二等功”。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 “全国优秀法院”荣誉称号。
本次签约仪式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,该院罗念卫院长、政工科张向平科长、黄楚君同志共同出席。在签约之前,双方就实习时间安排、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、交流。在座谈过程中,该院相关同志高度评价了我校学生,认为我校学生在实习中,踏实肯干,工作认真负责,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。随后,双方签订了实践教学基地协议,并共同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。继中山大学、暨南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校之后,我校也成为该院第十家挂牌实践教学基地的高校,预示双方的合作将朝着“十全十美”的方向迈进。
图/文 人文与管理学院
